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于2007年制定并试行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为使《办法》更有可操作性,卫生部会同中国医师协会于今年6月12日在广州召开《办法》修订研讨会,来自十个省(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负责人、医师协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共26人参加会议。卫生部医管司周军副司长、中国医师协会蔡忠军副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曾广辉,中山一院陈虹、唐丽娜,广医三院副院长徐学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副主任龚四堂等应邀出席此次会议。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对《办法》的有关条款特别是对考核机构的申报认定、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等部分内容提出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卫生部与中国医师协会十分重视,并将进一步研究加以完善,使《办法》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
据悉,云南、山西等省卫生厅已将医师定期考核日常工作交由省医师协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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