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中医医疗机构:
我市201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考核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本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医疗机构:在市卫生局中医处注册的(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县级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民营中医门诊部。
2、医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于2009年6月30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目前在上述医疗机构注册进行医疗工作。(注:已经参加2010年度定期考核的不在此次考核范围,明年考核)
二、报名程序
1、时间:2011年4月25日、26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石家庄市中医院综合楼20层(乘东部电梯到19层,走楼梯到20层)。
3、报名联系电话:0311-89639298.
4、提交材料:
被考核单位根据《实施细则》与《考核方案》要求进行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按要求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名单》(后附)纸质与电子表格(用EXCEL格式)各一份。
(1)简宜程序:执业12年(包括12年)以上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医师定期考核表(简宜程序)》,所有人员装入统一的档案袋,黏贴一份名单;
(2)简宜程序:工作5年(包括5年)到12年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医师定期考核表(简宜程序)》、另必须提供本考核周期内(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良好行为的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人员装入统一的档案袋,黏贴一份名单;
(3)一般程序: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表》(两种表格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1寸彩色照片1张(注明单位、姓名);每人一个档案袋。提供总名单。
注:根据《细则》规定,在本考核周期内(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参加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可认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人装入一个档案袋,注明工作单位、姓名。
5、形式:以单位形式组织上报。同时提供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按要求填写《本单位医师定期考核人员名单》纸质版与电子表格(EXCEL表)各一份,报石家庄市中医院医务科。(电子表格发送到电子邮箱:zyydqkh2011@126.com)。
三、业务水平测试
1、时间:中医类别:2011年5月19日,下午2:30-4:30
临床、口腔类别:2011年5月20日,下午2:30-4:30
2、地点:石家庄市中医院19层大会议室;
3、形式:综合笔试。
4、综合笔试内容:同卫生局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病历书写规范》
(2)专业知识:
中医类:中药学、方剂学;(高校第七版教材)
临床类:诊断学、生理学。(高校教材)
临床影像类:相关专业理论
临床麻醉类:相关专业理论
口腔类:口内、口外、美容基本知识
四、考生须知
1、考生请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
2、考试当天下午2:00开始入场,必须携带本人长期有效身份证明,考试时放置在考桌左上角;按指定考试区域编号就座。
3、必须在2:15前入场完毕,监考人员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下发考卷。2:30准时答题,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
4、携带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证件。除此以外,其它物品(如:纸、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
五、领取及登记考核结果
2011年6月15日至17日各医疗机构到中医院医务科(病房楼19层)领取考核结果通知。于2011年7月31日前携带所有参加考核的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到卫生局中医处将考核结果记入“执业记录”栏。(注:请各单位务必准时领取,不再另行通知,否则影响本单位医师考核结果登记责任自负。)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查阅考卷。考核机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及所在机构。
六、补考安排
本次考核不合格者,须到本医疗机构之外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3到6个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拟定于2011年11月中旬进行补考,补考安排将于11月1日前在电子邮箱内通知,报名时需提供上述培训证明。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11年4月18日
备注:《201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医院定期考核信箱中下载(邮箱地址:zyydqkh2011@126.com,密码:12345678),以后相关考核事务通知均可在此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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