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农卫司关于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农卫服务便函〔2008〕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是当前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地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机制,健全和完善方案,认真推进人员培训和对口支援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认真做好2008年项目总结工作
各市要认真按照《卫生部农卫司关于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8年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相关项目工作总结的通知》(厅卫农卫〔2008〕13号)的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项目文字总结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安排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工作建议;要及时填报完善厅卫农卫〔2008〕13号文中的《2008年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有关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情况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乡镇卫生院中医(含民族医)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情况登记表》、《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2008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情况汇总表》等表格(见附件),并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全部上报我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全部EXCEL电子表格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农村卫生卫生栏目中下载),以便汇总上报卫生部。
三、认真做好2009年项目工作
我区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方案将于近期下发,各地要根据卫生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完善本地区的方案并报我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备案,切实做好2009年项目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王盛0771-2809260、2818290(传真)
电子邮件:GXWSTNWC@163.COM
下载附件:2008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情况汇总表
下载附件:2008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相关表格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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