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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豫卫农卫〔2009〕19号),省厅补助我市培训资金为89.29万元,用于我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实施,根据省厅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0年南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2010年南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2010年南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厅《2009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农卫〔2009〕19号),配合全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的实施,根据卫生厅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具体包括提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农村卫生管理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的服务水平;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农村卫生政策水平。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市13个县区

  (二)项目内容

  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为全市224所乡镇卫生院各培训1名公共卫生人员,共培训224人,培训对象为具有一定公共卫生工作经验的人员。共培训9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由省卫生厅委托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河南职工医学院,下同)组织实施;进修学习60天,由市卫生局统一制订方案,负责培训的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各县市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2、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2010年起,利用4年时间对全市所有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及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员轮训,2013年完成培训任务。主要培训全科医学基础知识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康复医学、心理卫生、农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管理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技术、农村卫生政策法规等内容。2010年全市共培训3057人,培训时间9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学员,委托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在其各县(市、区)的培训基地进行远程教学;进修学习60天,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在中心卫生院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进修。

  3、乡村医生培训教材编发

  根据省厅方案(豫卫农卫〔2009〕19号),培训教材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全科医学基础知识以及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基本知识技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农村卫生政策法规等。由卫生厅委托河南日报社印刷并定期邮寄发放到全市5564个村卫生室和224个乡镇卫生院,供乡、村卫生人员学习。

  4、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农村卫生管理知识培训

  由省卫生厅组织为全市13县(市、区)卫生局各培训1名管理人员,共13人,时间期3.5天。主要是学习有关卫生政策法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卫生管理、卫生经济学知识,提高其管理能力。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根据省厅方案,此次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省卫生厅负责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提出具体培训要求,开展监督评估等,并具体负责县卫生局管理人员农村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及乡村卫生人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培训结束后,由省卫生厅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培训课件编制、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理论培训和村卫生室人员远程教学培训的实施与管理,并负责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理论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河南日报社受省卫生厅委托,按照协议规定负责乡村卫生人员培训教材印刷及邮寄等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培训人员的组织实施及督导评估。

  各县市局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培训人员的组织实施,其中对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的进修学习,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其在本辖区内县级医院进行实习;对村卫生室人员的进修学习,安排相关人员在中心卫生院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进修。

  (二)资金安排

  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理论学习按照每人每天80元标准补助,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用于教材编印、教学管理、师资安排及学员食宿等;进修学习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全市共计6.72万元,根据各县市区卫生局承担的培训任务,由市卫生局统一拨付到各县市区卫生局,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拨付到承担免费进修学习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2、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理论学习阶段,按照每人每天7.5元的标准补助教学费用,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其中,3.5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用于大纲及教材编写、培训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等,4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在各地的培训基地用于教学场地提供及教学管理、辅导等现场管理。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共计66.34(不含邓州市、唐河县),由市卫生局统一拨付到各县市区卫生局,由县(市、区)卫生局拨付到承担理论培训和进修学习的机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项目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卫技人员免费进修培训,有利于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农民就近享有较为规范、较高水平基本医疗服务,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医疗技术水平差距,促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引导病人合理分流。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卫生事业的重要体现。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市局方案,结合本辖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人员实际状况,摸清人员底数,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认真确定负责培训的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科学安排培训内容,统筹解决培训人员进修、食宿等实际问题。各县区要在2010年1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月31日前将培训方案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培训人员的登记、签到、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经常检查带教及学员进修学习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进修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各县市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自2010年1月起组织实施,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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