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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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主要内容如下: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4)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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