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参加201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请于2011年6月21日—30日,凭本人身份证按单位所属县(市、区)到下列地点领取准考证。
1、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卫生局医政科(股)领取。
2、市直卫生单位的考生到各单位医务科领取。
3、工作单位填写不详的考生到市卫生局考点办领取。联系电话:2217172.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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