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更多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服务对象 |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
服务内容 | 孕早期 | 孕12周建档,并第一次产前随访(3月) |
孕中期 |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评估胎儿,产前筛查,如有异常及时转诊(4,5,6月) |
孕晚期 | 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7,8,9,10月) |
产后访视 | 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访视新生儿 |
产后42天 | 各种检查评估恢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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