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表现是诊断川崎病的主要依据。
1、根据2002年日本修订的川崎病诊断指南,在6个主要症状中出现5个,或有4个症状加上超声心动图或心血管造影发现冠状动脉病变,可以诊断为川崎病,但必须排除引起冠状动脉损害的其他疾病。
2、2004年,美国儿科学会和美国心脏病学会发布了不完全川崎病的诊断标准,包括两种情况:
(1)6项主要临床症状中只有3项,但在病程中超声心动图或冠状动脉造影证明有冠状动脉瘤,多见于8岁的年长儿。
(2)6项主要临床症状中有4项,但超声心动图可见冠状动脉壁辉度增强(提示冠状动脉炎)。诊断不完全性川崎病时应参考以下项目:卡介苗接种处再现红斑;血小板数显著增多;C反应蛋白、血沉明显增高;冠状动脉扩张或有炎症征象;心脏杂音或心包摩擦音;低蛋白血症或低钠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