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最美护士”评选活动通知:
近年来,全市卫生行业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好一满意”、医德考评、文明行业创建等活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广典型,发挥先进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卫生服务质量,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文明办、榆林市卫生局联合开展榆林市“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美护士”的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二)最美护士评选标准
1、立场坚定,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有高尚的医德和职业风范,连续2年医德医风考评在90分以上,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歧视患者;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在本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工作五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能因病施治,规范护理服务行为;能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无私奉献,事迹感人。
5、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拒收红包,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近五年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6、严谨求实,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责任意识强,近五年无重大差错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