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网校

首页 > 卫生网校 > 适宜技术 >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公告

中医历经千年是我国的文化、技术瑰宝,中医健康保健技术中有许多值得我们生活中借鉴的知识,今天医学教育网小编正小保就为大家带来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公告”,快来看看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公告

内容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公告

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相继发布《石家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吉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注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和临床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将“清肺排毒汤”作为密接隔离人员干预和新冠肺炎患者治疗首选方剂

为确保“清肺排毒汤”的疗效,2020年5月12日我局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特别说明》,强调“‘清肺排毒汤’应使用传统中药饮片调配,水煎煮使用,生石膏须先煎,共煎共煮程序必不可少”。近日,我局了解到部分中药企业使用单味中药配方颗粒调配“清肺排毒汤”供临床使用,在此再次强调:

一、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清肺排毒汤”应使用传统中药饮片调配,水煎煮使用,生石膏须先煎,共煎共煮程序必不可少。不得使用单味中药配方颗粒调配使用,以免降低疗效,贻误救治。

二、“清肺排毒汤”对新冠肺炎核心病机研判充分,配伍精妙,具有普适、速效、决胜的特点和优势。第一个疗程须按原方使用,第二个疗程可结合实际情况辨证加减。为确保药力精纯,不建议与别的药品(包括中成药)同时使用。

三、中药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药品生产。对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核准,擅自生产“清肺排毒汤”复方颗粒剂的中药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以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公告”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整理,了解更多中医健康养生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相关阅读:

中医灸疗师辅导课程:“无病”=“健康”吗?

母婴保健师不知道这些可不行!新生儿的定义及类别免费课来了!

【母婴保健师】产褥期产妇身体变化特点(汇总版)

中医健康管理师介绍:中医管理+调理的定义及优势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精品课程

小儿推拿保健师

3980起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