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护理理论 > 护理管理 > 正文

临床护理会诊制度

临床护理会诊制度:

一、对于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请先向护理部提出申请。

二、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护理会诊单按照要求填好,经护士长签字,打电话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三、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即确定会诊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四、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五、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六、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由专科护士或由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职称以上人员负责。

七、所填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留档。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护士资格考试

2020年新课

1580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