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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护士会章程的介绍

2015-04-25 14:27 来源:医学教育网

特聘护士会章程:

北平专用护士会制定章程(1928年)

1.入会者须有中华护士会毕业证书。

2.本会之事务由董事会执行。

3.第一次注册费4元,以后每年纳费2.5元(包括中华护士会会费、中华护士报费)。

4.护士之工作,均由本会负责分配,并于其薪金内扣留5%,以备会内之用(电话费、信差费等)。

5.若有护士不尽责者,一经查知,本会必得严重惩戒。

6.护士注册时,须答复下列各项问题:

(1)愿护理男病人否?

(2)愿在病人家内护理否?

(3)愿护理传染病否?

(4)愿护理神经性之病人否?

(5)愿护理产科病人否?

(6)愿护理外国病人否?

(7)愿昼夜作护理否?

(8)愿出外作护理否?

(9)愿作24小时工作否?

董事会将此章程发给北平专用护士会,对薪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工作时间以及专用护士的权力等问题进行讨论。经决定,工作时间以12小时为1日,薪金由4元增至5元。

专用护士先在各医院登记亦即注册,专用护士会则根据需要临时通知,按医院规定每天多少工资计算,在专用护士收入中,医院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成立初始,注册护士人数40余人,每人每月工作约两星期。有的在工作之余又服务于其他医院。即使如此,北平的专用护士仍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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