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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护士执业注册

2015-08-13 09:13 来源:医学教育网

广西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

执业护士首次注册

首次注册对象

1、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

2、符合《护士管理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3、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部队(含武警)医疗机构的合同护士。

4、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护士。

执业护士首次注册条件

上述人员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护士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格证书(并轨后),均可依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向注册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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