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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标准

2015-11-04 11:1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护士标准: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必须严格遵照医院规定的上班时间与护士长安排的班次进行,不得擅自减少或变更时间。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吃东西、不接待私人会客和不接打私人电话、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闲聊、不与患者和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礼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勤加巡视,严密观察与了解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及时解决本班的问题,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分管病人的护理记录,了解病人情况,交接物品,交接未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5、 交班前,护士长应当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并为下一班做好用物准备。

7、病房应当建立日夜交班本和物品器械交接本。交接班必须认真详细,对患者必须逐个进行床旁交接,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材物品等交代不清时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8、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患者和新患者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9、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记录,了解患者动态,然后护士长和交接班护士重点巡视患者做床前交接班。

10、各种护理记录应及时、准确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及格式按统一规定,由当班护士将病人的生理、心理状况、治疗护理落实情况等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特殊情况交班在交班报告上填写缩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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