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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奖惩细则

2014-11-14 16:30 来源:医学教育网

护士奖惩细则

一、奖励制度:

1、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2、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3、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4、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5、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6、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7、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8、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9、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10、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凡符合以上内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通报表扬或奖金奖励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惩戒制度(分为劝导、警告、停职、免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1)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2)违反护士仪表规范。(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睡觉;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会议室。(5)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6)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1)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2)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3)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4)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5)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6)不服从调配。(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8)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9)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10)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1)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2)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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