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手机站

登录/注册

新护士专科上岗—急诊护理范围

2014-10-24 18:31 来源:医学教育网

为了保证急诊病人得到及时治疗,提高急诊医疗质量和方便病人,必须制定急诊范围。凡由于疾病急性发作、创伤或异物进入体内造成痛苦,甚至生命处于危险状态的病人,均属急诊病人,应予紧急处理。

急诊范围包括:⑴急性外伤;⑵突然发生的急性腹痛;⑶突发性高热;⑷各类休克;⑸突发大出血;⑹心肺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⑺昏迷不醒;⑻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道或食管中有异物;⑼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⑽中毒、中暑、自杀、淹溺、触电;⑾疑似烈性传染病;⑿急性过敏性疾病;⒀医师认为合乎其他急诊抢救条件者(如手术后需要进行救治的急危重病人)。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至耽误病人诊治,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人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以上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索整理仅供参考。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