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办法——专科护士选派资格
2014-11-07 18:23 来源:医学教育网
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办法——专科护士选派资格
1、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精神。
2、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在相关专科工作2年以上。
3、除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外,还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较好的专科护理知识与实践经验。
4、条件合格者,本人自愿并经科室推荐后,由护理部综合考评进行选拔,院办公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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