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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护士准入制度

2014-09-26 18:13 来源:医学教育网

1、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2、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4、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

5、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6、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专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

7、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8、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9、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取得急诊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急诊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10、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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