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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放置引流的适应证

浅谈放置引流的适应证:

(1)感染或污染创口:

感染创口必须放置引流,脓肿切开后的创口及脓液尚未形成的感染创口均需如此;对污染创口,为防止感染,也应考虑放置引流。

(2)渗液多的创口:

对范围广泛的大手术及部位深在的中等手术,考虑其术后仍有部分渗血、渗液需排除,也应放置引流、较浅小的无菌创口和单纯整复手术,一般可不放置引流。

(3)留有死腔的创口:

凡术中因组织缺损较大、未能完全消灭死腔的口内、口外创口必须放置引流,其引流物需放置于死腔底部,才能保证彻底引流。

(4)止血不全的创口:

对术中止血不彻底和凝血功能低下的患者术后创口,为防止血肿形成,也应放置引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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