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摘局部义齿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可摘局部义齿的适应证:
在牙列缺损的修复方法中,可摘局部义齿虽然修复效果通常不如固定义齿和种植义齿,但由于其对修复基础条件的要求相对较低,制作简单,费用低等特点,使得可摘局部义齿的适应证范围非常广泛。
1)各种牙列缺损,尤其是游离端缺失者。
2)伴有因牙周病、外伤或手术造成的牙槽骨、颌骨和软组织缺损者。
3)余留牙重度磨耗等原因导致的咬合垂直距离过低,需恢复面部垂直距离者。
4)有牙周病的牙列缺损者,可摘局部义齿在修复缺失牙的同时可兼作固定松动牙的牙怒夹板。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义齿基牙松动度不超过Ⅱ度,牙槽骨吸收不超过根长的1/2. 5)牙列缺损的过渡性修复。如拔牙后即刻修复,修复治疗过程中的暂时性(或诊断性)修复,生长发育期少年缺牙间隙活动保持器。
6)有缺失牙、反(牙合)的唇腭裂患者,可摘局部义齿可采用双牙列恢复外观,腭侧基托封闭腭裂隙。
7)有特殊需要,为获得特殊外观效果的化妆义齿。
8)不接受或不能耐受固定义齿修复时大量磨除牙体组织者。
(2)可摘局部义齿的禁忌证
1)因意识或精神障碍,或行动障碍而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不能摘戴、保管和清洁义齿,或有误吞义齿危险的患者。
2)有严重的牙体、牙周疾病而未得到完善的治疗和有效控制的患者。
3)有口腔黏膜病变或其他软硬组织病变,未治愈或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
4)缺牙间隙过窄,(牙合)龈距过小,可导致义齿强度不足者。
5)对义齿材料过敏或对义齿的异物感无法克服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