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药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2.学制:三年。
二、招生规模
由于教育部尚未下达2015年招生计划数,所以招生目录各专业招生数为预计招生数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相应调整。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中的导师风采。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等全部计划。
三、招考方式
1.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等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015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医药商学院各博士招生学科继续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普通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科目以《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相关学科确定。
2.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等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015年药学院、中药学院、理学院、药物科学研究院各博士招生学科均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和实施办法查看《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药大研〔2014〕246号)。
3.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内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查看《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14〕35号)。
四、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的人员;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名;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4.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
4.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3.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7门(包括第一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及专业必修课),必须由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原件),其中第一外国语应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全国统考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4.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4.5.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4.6.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
4.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4.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随报考材料一并寄送。
(二)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上述(一)普通招考中1、2、3、4、5、6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执行。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须为中国药科大学在读二、三年级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符合上述(一)普通招考中1、2、5、6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必须完整、有效,身份证号和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务必准确无误。
3.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②定向就业-在被录取前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报名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报考费200元,缴纳方式届时详见博士报名系统说明。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2.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下载);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两份(下载2份空白《专家推荐书》,推荐内容及签名须由专家本人亲笔书写);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2.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下载);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两份(下载2份空白《专家推荐书》,推荐内容及签名须由专家本人亲笔书写);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9.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0.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报名的考生中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须加盖证明公章);
3.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外国语全国统考合格证明材料(加盖证明公章);
5.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见刊)的2篇或2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硕博连读申请表》(下载);
2.《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打印)请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3.《专家推荐书》两份(下载2份空白《专家推荐书》,推荐内容及签名须由专家本人亲笔书写)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7.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考生硕士阶段的课题研究进展,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四)材料提交方式和要求:
1.各类考生所有纸质版材料(A4纸大小、顺序排列、左侧装订)必须在网上报名后10天内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为确保材料安全,请务必采用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方式。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5-86185281,邮编:211198)或送达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705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2.以“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其所有材料(除硕士学位论文外)皆须扫描为电子版并按序合并为单个PDF文件,文件请以“学院+专业+姓名+博士申请材料(或硕博连读材料)”命名后发送至cpuyzb@163.com,Email的主题请标明“**学院博士生入学申请材料(或硕博连读材料)”字样。
七、考核及考试安排: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的考生:
1.考试方式: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学院安排。
2.考试报到时间:2015年3月6日。
3.考试报到地点:我校江宁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705室)。
4.考试报到需携带的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⑤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
5.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15年3月7日——3月8日;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面试:3月8日下午-3月9日。
6.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面试内容: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报考院部决定。
7.考试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8.考试期间将安排统一体检。
(二)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考生:
1.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同上述普通招考考生要求一致;
2.考核时间:2015年3月7日——3月10日;
3.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中的“学科考核”方式执行,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4.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考生,但其英语水平未达到要求,须于2015年3月7日上午参加学校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
1.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中的“学科考核”方式执行,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2.考核时间:
(1)硕士二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的考核与以“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生的考核一并进行,时间为2015年3月7日——3月10日;
(2)硕士三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的考核时间大概在2015年1月5日-10日,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八、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
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100%;
(3)博士生优秀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50%;
(4)博士生科研激励基金,每学年生均6000元的标准,由导师本人根据博士生的科研表现自行评定。
(5)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品学兼优的博士生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
九、其他
1.友情提示:考生在报考前请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该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情况。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3.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应届毕业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5.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6.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如需继续培养,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7.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我校201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初试时必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课程请与所报院部联系。
10.若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025-86185279;电子邮件:cpuyzb@163.com网址:http://yjsy.cp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705室,邮编:211198
3.各院部联系电话:药学院025-86185328,中药学院025-8618513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3271249,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8,理学院025-86185170,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