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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取用处理原则

药品取用“三”原则:

①“三不原则”:不能用手拿药品;不能把鼻孔凑近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不得品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②节约原则:严格按实验规定用量取用药品。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取最少量,液体lmL-2mL,固体只要盖满试管的底部。

③处理原则:实验时剩余的药品不能放回原瓶;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拿出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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