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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医学教育网整理了脊髓损伤早期康复诊疗原则的相关信息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首次诊疗时间

临床专科处置完成后48小时内。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采用《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评定脊髓休克、神经损伤的平面和程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根据患者情况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体位摆放与处理。

(二)防治并发症,特别是压疮、泌尿系统感染、神经源性膀胱导致的膀胱和肾脏损害、深静脉血栓、坠积性肺炎、关节或肌肉肌腱的损伤、肌肉萎缩和肌腱萎缩、体位性低血压等。

(三)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主动或被动的关节活动和肌力训练,早期坐站训练、呼吸及排痰训练、神经源膀胱和直肠处理、疼痛处理。

(四)根据患者病情,适时开展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必要时配置辅助器具。

(五)开展早期心理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早期坐站训练时根据损伤平面选用合适的辅助器具保护,支撑脊柱。

(二)在康复治疗过程中特别注意防治并发症,如压疮、肺部感染、泌尿道感染、深静脉血栓形成、体位性低血压等。

(三)高位脊髓损伤患者应密切观察患者呼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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