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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病程记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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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整理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对日常病程记录的说明:

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由经治医师书写,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 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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