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护理理论 > 心理护理 > 正文

躁狂症的诊断标准点

躁狂症的诊断标准点

一、症状标准: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且症状持续至少一周,在心境高扬期,至少有下述症状中的三项:

l.言语比平时显著增多;

2.联想加快,或观念飘忽,或自感言语跟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

3.注意力不集中,或者随境转移;

4.自我评价过高,可达妄想程度;

5.自我感觉良好,如感头脑特别灵活,或身体特别健康,或精力特别充沛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睡眠的需要减少,且不感疲乏;

7.活动增多,或精神运动性兴奋;

8.行为轻率或追求享乐,不顾后果,或具有冒险性;

9.性欲明显亢进。

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一:

1.工作、学习和家务劳动能力受损;

2.社交能力受损;

3.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三、排除标准:

1.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护士资格考试

2020年新课

1580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