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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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药源性疾病的药物因素

引起药源性疾病的药物因素:

1.与药理作用有关的因素

(1)药品的副作用是指适应证之外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其他药理作用所致的疾病。

(2)药物本身作用

(3)药品的毒性反应是指药品引起的机体生理、生化功能异常或组织结构病理变化。

(4)药品的继发反应是指药品的间接反应。

(5)药品的后遗效应是指停药后,药品的残留生物效应。

(6)药品的致癌作用是指用药导致的癌症。

(7)药品的致畸作用是指药品引起胚胎或胎儿的发育障碍,包括死亡、畸形、发育迟缓及功能异常等。

(8)药品的致突变作用是指药物引起的遗传性损伤(点突变到染色体畸变)。

2.药物相互作用因素

(1)药物配伍变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注射剂混合时,可发生某些物理或化学反应而产生沉淀。

(2)药动学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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