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59名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简介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接壤江苏省南京市。区位独特、交通便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居安徽省前列。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急救、康复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开放床位1031张;2018年门急诊99.08万人次,出院4.06万人次,手术1.63万台次。医院现有职工1633人,其中,硕士及以上177人,正高职称39人,副高职称194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学校及岗位
南京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4所医学院校。招聘岗位数59名(具体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且如期毕业并获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含)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含)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专业条件及其他条件,具体见:“2019年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由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网()、招聘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30日—5月10日,应聘人员登陆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网()以及招聘学校毕业生就业网,下载《2019年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后发送至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电子邮箱(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5月13日资格审查地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3)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上述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1.面试时间:5月22日。
2.面试地点:马鞍山市(具体见准考证)。
3.面试形式:采取综合面试,分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仪表仪容、言语表达、心理素质、应急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不含)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需要明确:待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审批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入编(编制周转池)等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另外享受1200元/月(共计36个月)的研究生特殊补助;博士研究生另外享受2000元/月(共计60个月)的研究生特殊补助,及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各环节接受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及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5-8222406(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0555-8222293(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2019年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019年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