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潜山市卫健系统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2019年潜山市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名,详见附件1《2019年潜山市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条件见附件1.
3.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和对应专业的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2019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4月15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网站发布,并在安徽医科大学报名现场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2:30-5:30,4月27日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综合楼4楼就业洽谈室(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15号),潜山市卫健系统校园招聘现场。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2)本人亲笔填写的《2019年潜山市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报名之前自行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2019年潜山市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自荐材料一份。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下午14:30-16:30;
(2)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笔试内容及分值:所报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4)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高于1:1方可开考,个别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人数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各岗位招聘名额3名及以下的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名额3名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上午8:3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合成后总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名单,并按有效岗位数等额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其余人员签订递补协议书。若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上述原则仍不能区分的,加试予以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4、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健委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和对应专业的资格证原件至潜山市卫健委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潜山市卫健委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在潜山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卫健委及招聘单位共同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潜山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潜山市卫健委:0556-8938519(人教科)
潜山市人社局:0556-8958799(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电话:0556-8939069、8934556(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潜山市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潜山市卫健系统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