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9年下半年重庆市荣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8名(附件1),其它事业单位招聘49人(附件2),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本文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8,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一览表》所列限贫困生岗位是指具有荣昌区及相邻区(永川区、大足区)户籍(包括考生高考前户籍在荣昌区及相邻区,因高考升学把户籍已迁到高校的人员;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荣昌区及相邻区的户籍,因高考升学把户籍迁到荣昌区及相邻区所在地高校的人员),且截止报名当月仍属于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之一或本人残疾的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范围
1.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截止在报名前,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在荣昌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 报名
1. 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一览表》(附件1、2)。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统一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8)执行。
2. 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荣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1月3日9:00至1月5日12:00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报名初审。若电子照片等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1月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招聘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贫困生岗位凭证明(详见附件4第8条)免缴报名费,但须在网上报名时勾选相应备注,并在网上报名截止前提供相应证明到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由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报市考试中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20年1月11日9:00至2020年1月12日10:00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1月8日在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予以公布。
五、 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缴费成功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征得本人同意后或者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具体测试科目见《一览表》)两科,每科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2日(周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16日前登陆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查看。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或为0分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指导。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具体应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无领导小组或专业测试等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 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 荣昌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卫生)
2. 荣昌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它事业单位)
3. 重庆市荣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4. 《一览表》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 诚信承诺书
6. 同意报考事项
7. 相关工作经历事项
8.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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