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各位医学生关注的莫过于所在地区医疗事业单位及各大医院的招聘信息啦!众所周知,很多大型医院、卫生事业单位每天都会发布一些招聘公告来补充医学人才的空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享“2020年12月份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人”的公告信息,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心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9:00至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17:00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渝北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1届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和专业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凭学生证和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尚在普通高校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0年12月份公开招聘医疗岗岗位计划表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进入“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
注意事项: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条件和范围”,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专业参考目录》,确定本人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是否一致。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9:00至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报名初审。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电子照片等原因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报考申请,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特别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6.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1年1月6日(星期三)9:00起至2021年1月9日(星期六)(星期六)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他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每科笔试时间90分钟,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仅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预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
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附件:
附件1:渝北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doc
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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