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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福州市晋安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9人公告

为加强晋安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卫计服务水平,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8年福州市晋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2月8日至2000年12月8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18年12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可放宽至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服务期至少满五年(不含规培期)。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于2018年12月8日9:00~12月12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区卫计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9:00~12月12日24:00。进入面试前,区人社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8年12月8日9:00~2018年12月12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12月13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12月1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此次网络报名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医卫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职位招聘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3:1比例的,按3:1等比例减少拟招聘人数;招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医学影像学岗位可不受3:1比例限制。

5、区级单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的临床医学岗位,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6、按照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

7、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各招聘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可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递补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 )。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3天下午18:00之前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书面确认,并及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确保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各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卫计局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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