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次招聘编制外人员18人,欢迎查看。
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6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23001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2年1月至2005年1月),23002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1月至2005年1月),23005-23006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1月至2005年1月),其余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23001 | 眼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眼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
2 | 23002 | 普外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持有医师资格证书 | |
3 | 23003 | 康复科医师 | 1 |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康复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规培证明即可)。 | |
4 | 23004 | 体检科医师 | 1 |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规培证明即可)。 | |
5 | 23005 | 护理1 | 5 | 护理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2021、2022、2023届毕业生。 | |
6 | 23006 | 护理2 | 5 | 护理学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021、2022、2023届毕业生。 | |
7 | 23007 | 中药房工作人员 | 1 | 中药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
8 | 23008 | 西药房工作人员 | 1 | 药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
9 | 23009 | 医务部工作人员 | 1 | 卫生管理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
10 | 23010 | 体检科工作人员 | 1 | 护理学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辅助 岗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按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图片材料(仅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图片材料原则上要为原件拍照或扫描。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予以反馈。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23001-23002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其余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岗位及专业相关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23003-23010岗位的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23001-23002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考核。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23003-23010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所有岗位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a.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b.二代身份证(印制在同一页面);
c.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d.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文件)、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证明等;
e.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力资源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5.23003-23010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23001-23002岗位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其中23001-23002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62099352(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纪委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6209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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