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福建省立医院2023年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9人,欢迎查看。
2023年5月4日8:00—2023年5月9日17:00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非2023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持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4.序号2301-2307、2311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序号2308-2310的岗位要求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5.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闽卫科教〔2015〕10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福建省立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8:00—2023年5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立医院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3层人力资源处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行政楼410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1、350028
电话:0591—88216070;0591-8861881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立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福建省卫健委)、0591-88216116(福建省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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