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20名编外护理人员”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8日
一、招聘条件
1.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违反国家生育政策,含已被依法处理的。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内容见附件1《厦门市第五医院编外护理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
(1)《厦门市第五医院编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如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
报考者须确认符合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将《报名表》(word形式)及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护理202109-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参加2021年9月编外护理招聘考试-姓名”。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4.资格复核
报名期间,厦门市第五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于9月29日下午16:00前邮箱回复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7212608
四、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
1、笔试: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其他报考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我院网站另行通知(网址:)。
2、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低于3: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我院网站另行通知(网址:)。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人员从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面试分数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①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②考生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③组织体检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但应并与组织体检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因故退出的、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经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第五医院OA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15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迟需征得医院同意,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1年9月28日),如招考岗位要求最高年龄25岁是指1996年9月28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可证明2021届毕业生身份的资料、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本简章规定和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48小时内检测阴性核酸报告。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我院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本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医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医院研究作出决定。
附件下载:
岗位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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