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24名博士学位人员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创建于186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编制床位5000张,其中:本部(座落于福州市中心)编制床位2500张,平潭分院(座落于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编制床位1500张,我院托管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座落于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编制床位10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省内外著名的医学专家和大批中青年优秀人才,为福建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因工作需要,2018年本部拟公开招聘博士学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生(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非2018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非2018届毕业生)应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2018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本科阶段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016、2017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12345/xhzp),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自荐材料(含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既往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等原件、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或规培证明;
(3)2016、2017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工作经历证明或规培证明;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我院网站(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五、考核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218345(协和医院监审处);0591-22862537(福建医科大学监审处)、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附件:
2018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8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