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六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医技专业人才134名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莆田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34人聘用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缺席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社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市卫健委人教科 0594-6735386;
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0594-679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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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六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医技专业人才13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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