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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7:00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6月20日至2003年6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儿科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专业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清远市佛冈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教师岗位除佛冈县启智学校、佛冈县职业技术学校外的人员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注意保存),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
已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非应届)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通过2021年5、6月份教师资格认定审批,且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但能在官网查到教师资格证书号的考生可报考)
3.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护士岗位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以参加考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报考卫生系统除护士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5.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交。
7.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1.时间: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综合知识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并且将会通过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统一公布。
(二)面试前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对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名单以及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清远市佛冈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
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限户籍的提供);
6.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幼儿园岗位、职校岗位、启智学校岗位及卫生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要求。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3)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聘用时按照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参加考试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自备口罩。
(三)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排队进行测体温。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分流,有序入场。如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至当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四)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佛冈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在佛冈县服务或服务期间为佛冈县户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该类考生应于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且在报名结束10日内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社局307室进行审核和登记。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二)岗位条件有要求佛冈县户籍的,报考者本人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户籍在佛冈县。
(三)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或用人单位证明等)。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本县教育(卫生)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其中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及乡镇卫生院的应承诺在本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及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经单位同意可报考本县公务员。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通知、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
佛冈县卫生健康局0763-4281657
监督电话: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附件下载: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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