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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109人的通知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109人的通知已经公布,其中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8:00至2017年2月20日17:00止,登录进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年龄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2月16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16日8:00至2017年2月20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报名。

(三)报名要求与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4、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件(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上传成绩单或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代替);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岗位不要求英语等级者请写说明上传);

(6)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3月8日8:00至2017年3月11日23:59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 30 %和 70 %.

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 2017 年 3 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6、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中级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达到 60 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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