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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海南儋州市西部中心医院招聘50名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是海南省区域卫生规划建设的三级甲等医院,医院(一院两区)院区占地378.6亩,总规划建设面积22.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330张,设置35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职工1300余名。医院在加快推进海南省口腔颌面外科诊治中心、海南省骨关节外科诊治中心、海南省整复外科诊治中心和海南省听力障碍诊治中心等4个省级诊治中心建设的同时,全力打造海南省心脑血管介入诊治中心、创伤急救中心、产前诊断中心、高龄孕产妇诊治中心、新生儿危重抢救会诊中心、肿瘤诊治中心等6个中心。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配齐我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我院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50名。

二、招聘岗位、职数、资格条件等

临床护理岗位(不限科室):50名1、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龄≤25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历届毕业护士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在注册期内。2019年应届毕业护士须在入职时提供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4.招聘范围:全国;5.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2)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儋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儋州市卫健委备案,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相同待遇。

2、薪资待遇:含工资、绩效、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等,具体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还可享有安家费、生活和住房补贴等,具体面议。

五、招聘工作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儋州政务网、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日期:2019年6月25-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截止2019年6月26日下午17:30分后将不受理报名;(2)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3、报名方式。

(1)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附件《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明、学术或科研成果等)复印一份,到海南省儋州市伏波东路2号海南西部中心医院门诊4楼第二会议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咨询:王茗衡、梁振俊、陈洁萍联系方式:0898—23884803(人力资源部) 23321525(护理部)

传 真:0898—23322459(三)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含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根据笔试60%、面试40%、加分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笔试内容范围:以“三基”理论知识为主,兼公共科目。方案另行制定和公布。

加分项目:1、三级医院二年以上危重症、手术室护理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证明),且目前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者在总分基础上另外加2分;2、具有全日制本科并获得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在总分基础上另外加1分;3、具有全日制中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在总分基础上另外加1分;4、以上项目可累计加分,最多加4分。

(四)考试组织。由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组织。报名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准考证号、考试地点、考试形式等。

(五)考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按各职位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拟聘人选,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决定聘用。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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