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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简称“河北医大一院”)位于石家庄市东岗路,是一所以脑病诊疗为主要特色、以心血管病诊疗为龙头学科、以先心病救治闻名省内外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职工2119名,其中高级职称38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3名,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博士生导师14名。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占地面积近百亩,科室设置齐全,综合诊治内、外、妇、儿等各系统疾病。

心血管疾病诊疗方面,心力衰竭、婴幼儿先心病等救治居国内水平,尤其是对于先心病患儿的介入和手术治疗,河北医大一院技术力量全省领先,救治数量突破一万例,居全国前列;医院还设有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荣获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等荣誉称号;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也设立在该院。此外,医院还设有神经介入、周围血管病、肝病诊疗、内腔镜诊疗、营养专业以及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方面的6个省级诊疗(质控)中心,这些专业发展省内领先。

作为河北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单位,河北医大一院每学年承担6000多学时的教学任务。同时医院也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院的规范化培训任务。近年来,医院加大投入建成了全省的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等,大力开展远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对进修学生住宿统一公寓化管理。

河北医大一院建有国家卫计委批准的首批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唯一的临床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医院建有高标准标本库,中心实验室实行PI式管理, 24小时开放。目前,医院累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5项;获得奖励235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市厅级奖励214项;发表文章18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70余篇。

近年来,河北医大一院立足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在临床诊疗、优质护理、对口支援、爱心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省级医院的示范作用。于省内率先开展慢病门诊、特色门诊、家庭医生签约等多种医疗服务,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医院荣获多项殊荣: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首个医务社工实践基地、“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临床医师岗位人员需为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其中2019年毕业生需由在培单位出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或与报考专业相符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技师岗位人员需为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岗位人员需为高中起点,应届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研究生学历28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以后出生含1990年4月)、本科25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含1993年4月),专科23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以后出生含1995年4月)。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留学回国人员在2017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公告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4月12日

2019年4月15日--4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人力资源部

具体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南院)尚勤楼327室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报名者均须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可从医院官网下载打印),并携带《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

报考医师岗位人员同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规培证(2019年毕业生提供由在培单位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或与报考专业相符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和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同时还需提供高考当年招生底册、高中毕业证。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

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医院官网()发布。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1、面试人选确定。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医院官网()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19年毕业生提供由在培单位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或与报考专业相符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技能操作测试:针对护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护理操作技能。护理岗位面试之后依据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测试人选1:1.2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测试。技能操作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在医院官网()发布。

6、总成绩合成。

护理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三部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25%,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它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17030(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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