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医疗水平,强化医疗急救能力,做好2022年冬奥会的区域医疗保障工作,急需引进紧缺岗位人才,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张家口市第二急救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医疗急救人才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专业对口;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选聘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名。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市宣化区第二急救中心招聘医疗急救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张家口市第二急救中心选聘岗位:
1、选聘对象为张家口市地域内医疗服务单位在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宣化区属事业单位在职医师不在选聘范围);
2、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3、学历、专业等要求见《张家口市宣化区第二急救中心招聘医疗急救人才职位表》(附件1);
4、工作满十年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张家口市第二急救中心招聘岗位: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毕业生;
2、学历、专业等要求见《张家口市宣化区第二急救中心招聘医疗急救人才职位表》(附件1);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4、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学历要求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截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宣化区政府网、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化区人社局四楼(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兴源综合楼四楼,大学生创业园对面)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等到报名地点报名。携带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表样从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学历、专业等相关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选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空缺,选聘岗位调剂为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岗位。
(四)考试
考试由区公开招聘医疗急救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选聘岗位,应试者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团队精神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0%,《医学三基》8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两周后,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事考试网(:8088/)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医疗急救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8分钟。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复审和体检
复审由区公开招聘医疗急救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学历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社部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出现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招聘人员确定后,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录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复审、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3、对在招聘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医疗急救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医疗急救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0313-5970109 5970102
监督举报电话:0313-323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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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二急救中心招聘医疗急救人才岗位表
张家口市第二急救中心招聘医疗急救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