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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3名

很多即将步入医疗岗位的朋友们都非常关注所在地区医疗岗位的招聘公告信息,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为了更好的服务正在找工作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每天为大家整理搜集新鲜的各地医疗卫生系统/医院等招聘公告通知和信息,欢迎大家查看!以下是公告通知:2022年河北省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3名,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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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均为第一学历。

三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2、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方法

1、本人现场报名并采集影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5张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襄都区开元北路和人民大街交叉口东行200路北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六楼院办室。咨询电话:03195273122;15832902895。

五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六疫情防控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测评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技能操作/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服从医院的组织安排,提前30分钟凭身份证原件到考点报到、抽签考试顺序,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八体检与政审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依据录取结果开展个人考察工作。

3、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由下一名考生递补。

九工资待遇

符合招聘条件经考试录用的,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参照事业单位待遇套改工资,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绩效工资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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