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设有卫生部先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河北省神经介入治疗中心、河北省周围血管病研究治疗中心、河北省中西医结合肝病诊疗中心、河北省内腔镜诊疗中心、河北省烧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营养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质量控制中心、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医科大学先心病诊疗中心等50多个专业中心和科室,拥有精神卫生科、老年病科两个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心外科、烧伤整形科三个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心内科、产科、烧伤科、骨科、普通外科、眼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八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拥有640层螺旋CT系统、3.0T核磁共振、ECT、医用直线加速器、大C型臂血管造影机、三维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手术导航系统等300多台套大型诊疗设备。
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内科、血液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变态反应科、老年病科、普通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外科、烧伤整形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口腔正畸科、皮肤科、精神科、肝病中心、急诊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肿瘤治疗中心、生殖医学中心、细胞治疗中心等科室均具有很强的医疗技术力量。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国医学基金会“爱心病房”单位,河北省文明服务三星级“窗口单位”,也是省、市医保定点单位,河北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省级医院,市生育、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省级首家农民工定点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从事院内患者转运及跟随120急救车辆救护工作,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本科毕业人员需从事医师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研究生毕业人员需从事医师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10月1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公告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具体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南院)尚勤楼327室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可从医院官网下载打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技能操作考试
1、技能操作考试人员确定。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均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2、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操作考试方式。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基本技能考试》基本操作评分标准为依据,确定三项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分数取三项技能操作考试总和。
4、总成绩合成。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3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18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17030(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资格审查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