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很多医院及事业单位都会招聘工作人员,也有很多医学生及医疗工作者关注这一信息,医学教育网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医学从业人员,将会及时收集、整理新鲜的招聘资讯及信息,第一时间提供给大家,欢迎大家关注!以下是医学教育网为您整理发布“关于鸡西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2020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黑龙江)的补充公告”公告信息,内容如下:
报名截止日期:5月25日
一、调整依据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中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 45 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 3 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 15 分、10 分、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
3.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报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
二、具体调整
1.招聘学历:本次补充招聘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的学历原则上为“统招、本科及以上”;鸡西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及市辖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的学历为“统招、大专及以上”。
2.招聘年龄:本次补充招聘年龄应为35(含)周岁以下(1984年5月 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备报考要求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放宽到40(含)周岁以下(1979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 45(含)周岁以下(1974年5月 6 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招聘03、04、09岗位保留,其他未达到招考比例的16个岗位取消,重新进行补充招聘,详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补充招聘计划申报表》。
4.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6日至 5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本次补充招聘原则上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鸡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人事科(鸡冠区和平北大街85号)。
5.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材料:需本人亲自到市卫生健康委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报名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需登录“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补充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仔细阅读《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同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补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载的学历证明);
(4)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拟报考鸡西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人员);
(5)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关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身份认定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进行,同时需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佐证原件:
(7)申请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请提供政策性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
(8)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编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9)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三、相关说明
1.已通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招聘计划表》中03、04、09岗位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人员且通过现场审核确认者,将不在此次补充报名范围之内;其余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重新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2.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女性报考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年限证明,且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否则不得报考。
3.其他考试事宜不变,报考人员请详见2020年2月25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 )”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公告》。
4.咨询电话:0467-2314020 监督电话:0467-23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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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人员补充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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