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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佳木斯大学【黑龙江省】面向全社会招聘博士人员73名啦(含医学类人才)

每年很多医院及事业单位都会招聘工作人员,也有很多医学生及医疗工作者关注这一信息,医学教育网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医学从业人员,将会及时收集、整理新鲜的招聘资讯及信息,第一时间提供给大家,欢迎大家关注!以下是医学教育网为您整理发布“2020年佳木斯大学【黑龙江省】面向全社会招聘博士人员73名啦(含医学类人才)”公告信息,内容如下: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时间及学科

2020年全年招聘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的博士毕业生73名。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如申报省人才资助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职责

人数

所需学科(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

研究生

博士学位


2

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

2

建筑学、土木工程

研究生

博士学位


3

教育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

教育学、心理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学科研

2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研究生

博士学位


5

理学院

教学科研

2

地理学、物理学、数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科研

4

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中共党员

7

美术学院

教学科研

1

美术学、戏曲与影视学、设计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8

生命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

作物学、风景园林学、生物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9

体育学院

教学科研

2

体育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0

外国语学院

教学科研

2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1

信息电子技术学院

教学科研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2

药学院

教学科研

5

药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3

音乐学院

教学科研

1

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4

人文学院

教学科研

2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与传播学、法学、历史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5

机械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

5

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力学、动力工程与工程热处理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6

医学部

基础医学院

教学科研

5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研究生

博士学位


公共卫生学院

教学科研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院

教学科研

3

临床医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口腔医学院

教学科研

5

口腔医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康复医学院

教学科研

2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7

附属第一医院

临床

1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8

附属第二医院

临床

5

口腔医学、基础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19

附属第三医院

临床

2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三、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精神类疾病或重大传染疾病等,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

4.要求应聘者的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及以下,急需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应聘者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落实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2.业绩成果突出,符合《佳木斯大学引进青年博士教师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办法》者,可聘为教授或副教授。

3.享受不低于10万元(税后)博士安家费。业绩成果突出的博士安家费可一人一议。

4.在校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博士津贴不低于13200元/年。

5.入选省人才资助项目者,按规定最高可享受60万元/年或40万元/年或30万元/年等不同标准的项目经费,连续发放三年。学校负责推荐省人才资助项目。

6.可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成果申请数额不等的科研启动资金。

7.享受学校实施的“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举措,即“一间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最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综合咨询教练、一名子女特长指导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校联系人提交应聘材料,包括简历及学术成果的相关材料。准备申报省人才资助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代表性成果支撑材料。

(二)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业绩审核,成果评价,择优筛选。根据应聘者所学学科(专业)和学校所需学科(专业)确定拟考察人选。

(三)学校对拟考察人选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四)学校对面试人员成绩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落编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4-8618393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处):0454-8618848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办公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454-8618393   0454-8618383  

E-mail :jmsdxrsc@163.com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办理入校手续,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三)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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