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河南省焦作市直公立医院2023年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210名,欢迎查看。
2023年9月12日8:00至9月14日17:00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本次招聘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焦作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由以上8家市直公立医院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对于岗位条件要求相应学历的,本科及以下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岗位条件要求具有职称的,初级职称的报考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的报考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的报考年龄要求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放宽年龄限制(具体以岗位表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23年1月1日。
3、有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工作经历,在职人员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其中工作经历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焦作市市直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
(三)有关说明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2、“年龄”表述中的“*年*月*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岗位表》中“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特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23年9月12日8:00至9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点击“2023年焦作市8家市直公立医院员额制公开招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监督。用人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对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焦作市人民医院:0391-21130310391-2113032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0391-5355615
焦作市中医院:0391-2109330
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0391-5352815
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0391-38972050391-2566506
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0391-2310703
焦作市卫生医药学校附属医院:0391-2608150
焦作市五官医院:0391-291099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9月14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1日8:00至2023年9月23日8:00期间登录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9月16日8:00-17:00登录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报和不愿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岗位要求为高级职称(岗位编码:0101、0106、0301)者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已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到焦作市卫健委人事科(市政大楼1302)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4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考试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指定网站公布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2023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A4纸电子版双面打印。(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除签名外不可手工填写)
(2)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岗位所需材料;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所填写的主要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环节只递补一次。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医疗卫生专业知识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岗位要求为高级职称(岗位编码:0101、0106、0301)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由8家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8家市直公立医院各自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编制采取员额制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应聘人员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严重违纪违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开招聘考试全程由焦作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8家市直公立医院监督。
监督电话:
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91-3569290
焦作市人民医院:0391-2113028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0391-5355606
焦作市中医院:0391-2109265
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0391-5352836
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0391-3897203
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0391-2310721
焦作市卫生医药学校附属医院:0391-2608060
焦作市五官医院:0391-2910999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焦作市人民医院网站(),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焦作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由8家市直公立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最终解释由8家市直公立医院负责。
附件1:2023焦作市8家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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