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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恩施州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25号)及中共恩施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州委编委关于下达州直单位2019年度使用编制新增人员指标的通知》恩施州机编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业务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等级

岗位名称:妇产科医生1名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13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19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连同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底色为蓝色、白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89131924@qq.com.

应聘人员报名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错误填报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必须征得所在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意见书。

(4)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表,提前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名表,一律视为无效。

(5)有关报考要求严格以公告为准,其他不清楚的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18-8297270.

3、资格初审: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名表后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请及时查询,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18-8297270.

4、资格复审:组织面试的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复审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编制内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书。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由参训单位出具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二)组织面试

招聘方式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由州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州卫健委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时要对报名者报考条件进行复审,要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

州卫健委党组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并确定拟招聘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及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州卫健委党组根据招聘公告精神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管理

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附件:

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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