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56年,地处江城武汉中心地段,是湖北省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职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是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随着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现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博士研究生若干名
任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2、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待遇:
1、安家费40-6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3、科研项目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按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另行奖励;
4、优先推荐学科带头人;5、优先推荐出国研修;
6、享受市政符博士资助2000元/月;
7、提供3年过渡性住房(或3000元/月租房补贴);
8、对已婚博士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入学协助解决;
9、直接申报事业编制。
凡被我中心聘用同时享受武汉市政府留住百万大学毕业生落户、住房、收入新政。
岗位二:检验技师若干名
任职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医学检验及相近专业,具有检验技师资格证或临床检验医师资格证;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能主动为病人服务。
岗位三:麻醉医师若干名
任职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麻醉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能主动为病人服务。
检验技师和麻醉医师待遇:
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享受餐补、带薪年假、工会福利等。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网上、邮寄报名二选一)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2、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件复印件邮寄至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人力资源部收,邮编:430012.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下午17:00截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咨询电话:027-82281612颜老师、李老师、马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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