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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株洲茶陵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株洲人事考试网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招聘的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2017年茶陵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株洲市人事考试网()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4日至1999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设置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系2013年之前取得且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不一致的,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9月)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本县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7.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事考试网、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株洲市人事考试网()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并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2017年茶陵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1)笔试笔试内容:岗位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各占50%;岗位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各占50%;岗位3至岗位2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70%。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2日到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2)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岗位21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情况,管理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专业技术岗位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进行递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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