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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2020年桂东县县级医院(湖南省)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

医疗招聘】2020年桂东县县级医院(湖南省)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12日

一、选聘计划

(一)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公开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开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在县内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内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以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县外各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内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基本条件,详见《2020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2月10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2月1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401室)。

3.报考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张,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资料:填写打印《2020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并准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要有二维码)。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

6.开考比例:此次公开选聘设1:2的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

7.取消和核减岗位:于2月1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月14日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改报一次。

8.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名,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 同时将报考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在左下角。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确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9.领取准考证: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办公室(417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2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及公布:于3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操作(口述回答)。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15分,起评分为75分,即在75-90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结果: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020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桂东县县级医院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编辑推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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